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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外出管理规定

时间:2020-09-23 17:40:16 规定 我要投稿

员工外出管理规定

  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员工外出管理规定

  员工外出管理规定范文一:

  1.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业务成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办公场所办理所有业务、工作事项。

  3.综合员是本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的职责人员,经理是本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的最高管理者,对本办法的执行分别具有要求、指导、检查、监督、劝阻、制止、纠正等管理责任。

  4.员工外出工作的计划和登记。

  4.1.员工应在每周未作出下周外出工作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按计划执行。

  4.2.员工外出工作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内容和行程,联系确认好外出工作对象并提前10分钟填写《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领取相关工作资料方可外出工作。

  4.3.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设定在下班时间前。

  5.员工外出工作的进行。

  5.1.员工外出工作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妥善保管各项工作资料特别是重要资料(如产权证、借款合同、银行卡等),防止损坏、遗失和被盗。

  5.2.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应合理有效地安排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促进业务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成绩。

  5.3.员工外出工作应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发生客户投诉情况,维护公司形象。发生客户投诉情况,经理应在《员工外出工作反馈表》上予以记录并及时妥善处理。员工因自身服务问题导致客户投诉或经理未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均作为工作考核的不良记录。

  5.4.员工外出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溜班或早退,但如因工作时间较长或工作强度过大可以在工作途中适当休息15分钟左右。

  5.5.员工外出工作时应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电话报告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6.员工外出工作的返回和反馈。

  6.1.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特殊工作情况下,员工预计下班时间15分钟后才能返回公司的,可以直接回家,但应提前半小时电话报告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经理应在《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上注明情况并报告行政部。员工于次日上班第一时间按下一条规定办理外出工作返回手续,到行政部补办考勤手续。

  6.2.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填写《员工外出工作反馈表》,提交或归档业务相关资料。同时综合员应在《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上准确记录其返回时间。

  6.3.员工应对外出工作的内容作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对象、工作的具体事项、基本工作过程、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结果、疑难问题及本人意见。

  6.4.部门经理应及时对《员工外出工作反馈表》进行审核,对有关问题提出管理意见。

  6.5.发生相应业务时业务员应将《员工外出工作反馈表》收归档案。

  7.考核和处罚。

  7.1.员工外出工作的过程和内容及其相关记录将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态度、方法、能力、成绩的重要依据。

  7.2.员工因自身责任发生本办法第5.1.条情况造成公司或客户经济损失,该员工应承担30%至70%的经济赔偿责任。

  7.3.员工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第一次,由部门经理或上级管理者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处罚款30元;第三次,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处罚款60元;第四次,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并加处罚款100元;第五次,公司予以辞退并加处罚款300元。

  7.4.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7.5.部门经理对员工外出工作有明显管理不当行为的,第一次,由上级管理者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处罚款30元;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并加处80元罚款;第四次,予以降职或调职并加处罚款200元。

  8.本办法自20xx年11月 日起实行。

  员工外出管理规定范文二: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外出工作,明确责任,保证工作质量、效率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外出(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司工作或执行任务的过程,如外场测试、试验、展览、售前售后为客户上门服务等。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外出工作派出部门或负责人:负责人员安排,两人及以上外出工作,必须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间,并负责检查任务完成情况。

  4.2 临时负责人:负责外出工作中的一切事务,包括外出工作申请、交通工具协调、交通安全、食宿协调、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汇报等;

  4.3 主管副总:负责审批所属部门的多人或部门负责人的外出申请,监督检查任务完成情况。

  5 工作程序

  5.1 外出工作的内容

  员工需外出工作执行的`任务主要有产品外场测试、试验、展览、拜访客户、上门售后服务、到外协厂送料、协调生产进度、返修、监督检查等及其他需外出的情况。

  5.2 外出工作要求

  5.2.1 外出执行任务必须填写《员工外出工作申请单》,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批准生效。

  5.2.2 外出执行任务完成后,临时负责人需在《员工外出工作申请单》中“完成情况”一栏写明任务的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可另附页说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交于行政人事部前台处存档。

  5.2.3 未按5.2.1、5.2.2条款执行的外出员工,行政人事部按实际打卡记录以“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5.3 外出交通工具选择

  5.3.1 员工外出尽量选择绿色出行,可在公司前台借用公用的公交一卡通。

  5.3.2 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外出时,需按要求填写《派车单》,具体按照公司《公司车辆司机管理规定》执行。

  5.3.3 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需要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

  5.3.4 去本市以外的地方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具体按照《员工出差管理规定》执行。

  6 记录与报告

  《员工外出工作申请单》

  《派车单》

  《出差申请单》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公司车辆司机管理规定》

  《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8 更改记录

  更新版本 生效日期 起草人 更改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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