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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的论文

时间:2021-03-22 13:21:03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的论文

  摘要:以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反馈的问题为背景,指出了会计核算方面仍尚存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从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现状入手,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以加强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关于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的论文

  关键词:基层;水利工程建管单位;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一、基层水利建管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现状分析

  从近年来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对一些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的在建工程和已完工项目的审计和稽查反馈的问题来看,在会计核算方面仍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主要表现在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准较低,难以满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需要;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除一些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相关人员财务法制观念不强外,还存在着工作中不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人员年度专业技术教育培训缺失;建管单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如果上述存在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会影响到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投融资渠道,不利于我国水利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因此享受不到国家水利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在此背景下,积极探讨研究会计核算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来加强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则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目前基层水建管单位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人员业务水准不能满足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96]16号)第七条(四)明确规定了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1]。根据调研资料显示,部分地区基层水利工程建管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绝大多数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只有会计人员上岗资格证书,他们对国家颁布的财经法律、法规和与水利行业相关的方针、政策不甚了解;对水利工程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概况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管程序不甚了解,他们所从事的仅是工程资金的收、付款业务,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起不到应有的监督、核算作用,专业水平不能够满足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另外,一些地区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的财务人员大部分是由当地水务局机关财务人员兼任,他们的业务水准一般停留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上,工作中不会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会计科目,导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核算混乱,使水利建管单位的会计账表无法全面、客观的反映工程建设成本和资金使用状况,由此将会带来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管理层决策失误的风险。

  (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一些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的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有限,对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不能深刻理解和领会,在实际工作中通常会发生不按照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建账核算,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备、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具体体现:一是部分基层水利建管单位不按《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同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未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会计账簿的管理较为混乱,记账随意性强,有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手工记账方式,核算方法较为落后。二是未按《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使用会计科目,如用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代替基本建设会计科目或将基建与事业科目混用。三是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会计凭证不符合规定。此外,还存在账证、账表不符,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不规范

  基层水利建管单位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時,在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1.预付工程款管理不到位。一部分水利建管单位在承包人未提交预付工程款保函的情况下就将预付工程款支付给施工单位;还有预付工程款超出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工程价款结算时预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扣回的现象。2.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不符合规定。表现在:未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总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情况下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价款结算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资料不齐全,质保金未按合同约定扣留或支付。3.未经批准动用预备费。预备费主要是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国家政策性变动增加的投资以及为解决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使用预备费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4.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处理。一些水利建管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前清理出的结余资金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未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缴财政。5.挤占建设项目成本,如将非本项目的支出包括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计入工程成本等。

  (四)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中缺少监督机制

  目前大多数基层水利建管单位财务管理环节力量薄弱,普遍存在着单位管理层在工作中重工程建设、轻财务管理的现象,不注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致使其工作中产生懈怠情绪。另外,许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不起来,即使建立了也是照搬照抄应付了事,完全不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去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还有些单位的财务制度内容已明显与国家近年来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内容相脱离,缺乏具体实施细则,现实工作中没有可操作性。

  由于管理层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加之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缺少相应内审部门和人员的监管和审核,由此产生诸多不规范行为发生。例如:个别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的财务人员在没有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的情况下支付工程建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的条款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发生,致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混乱、违法违纪现象严重。

  三、解决基层水利建管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办法

  (一)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面对财务人员的现状,基层水利建管单位可以面向社会通过招考录用方式引进高水平的专业化会计人才,弥补财务人员在数量方面、工作能力方面的不足;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应负责对基层建管单位财务人员定期举办有针对性的专项业务培训,对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整改,确保以后会计核算中不再出现同样的错误。财务人员应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专业学习,通过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平台,学习和掌握最新的行业会计知识,促进专业化水准和执业能力水平的提高,以便在财务工作中更好行使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能,管好、用好国家和地方水利建设资金,使其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首先,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层水利建管单位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的力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财务人员应当对于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原始票据进行细致的梳理,使得会计核算方法更加准确、高效。对于工程项目资金的支付应当严格遵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执行,杜绝无审批手续、不合规票据、超合同列支工程资金的现象发生;财务人员对资金核算内容应当与工程项目批复概算的费用构成内容相一致,及时对日常工作运行中产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发现问题,随时改正,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有效,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为工程项目日后顺利实施财务竣工决算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通過法制宣传、反面教材等培训教育手段提升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以促进基层水利建管单位相关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促进财务人员工作中自觉遵守执业道德、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实际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首先,基层水利建管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建议设置工程前期建设管理、计划财务、工程质量与安全、内部审计和工程管理等部门。及时建立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对各部门应明确职责权限和分管内容,用制度来规范部门的日常经济活动。为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完工资产及时交付使用,还需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

  其次,必需完善项目资金支付授权审批程序,建立联签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必须集体决策;工作中还需建立资金申请拨付制度、财务稽查制度等。健全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能为基层建管单位规范使用和管理建设项目资金提供合理保障,也能够规避财务风险,保证水利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96]16号)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容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基层水利建管单位应该与时俱进,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立和补充完善内部会计制度管理体系,包括: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部门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单位内设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为便于加强财务管理,建议基层水利建管单位应当建立的内部会计制度包括:(一)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二)财务日常账务处理程序。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账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三)稽核制度。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方法。(四)内部牵制制度。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细化各岗位职责和限制条件。(五)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的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六)财产清查制度。

  加强财务监督,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管,实际工作中应当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内容。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建管单位管理层必须带头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对重要经济业务活动的资金支付、制度实施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管,以保障各项制度实施能够落到实处。

  四、结论

  如上述,通过分析基层水利建管单位会计核算中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相应解决办法,旨在提高其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肃会计制度实施,以保障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真实有效,使财务报告合法合规、使水利建设资金能够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同时期望本文能够对基层水利建管单位在日后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上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

  [2]王瑞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实务问题的会计核算[J].会计研究,2016,7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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